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1999年4月起至今,在单位已连续工作10余年,一直未签劳动合同,现在领导答应给签,想咨询一下,这11年的社保单位还给补缴吗?他们给签应从哪一年算起才合法?我们弱者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010-10-27 14:57 hyd_19……(山东-济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27 21:26
单位应当给补缴,你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那么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此复
相关法律问题
我的这种情况能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谢谢!!!
5个回复08年之前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今年续签,单位告诉我这次续签的合同才算第一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10个回复关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界定
5个回复我跟子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上级公司要我到他那儿报到这种做法合法吗?
1个回复此类情况是否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0个回复工作累计满10年,但还在本期的劳动合同期内,是否可以立即申请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等劳动
2个回复该有限责任公司与王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1个回复在本案中,该公司以王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王某所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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