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算作工伤? 本人从事的是IT行业,公司属于私企。公司规定中午午饭时间是12:00 ~13:00. 我在星期一的中午吃完午饭后,在公司门口休息,不慎从楼梯上滑下,导致左脚腓骨骨折,左脚脚踝骨折错位。没有办法正常到公司上班。
想咨询下,这种情况公司是否有义务按工伤范畴给予我应有的待遇?还是说公司免责?
想咨询下,这种情况公司是否有义务按工伤范畴给予我应有的待遇?还是说公司免责?
2011-09-04 15:39 major1……(四川)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9月04日 15时46分
可以说成是在上下班途中受的伤,也属于工伤的范围
2 110网律师 2011-09-04 15:47
应该属于工伤
3 高永峰律师 2011-09-04 15:48
你可以按工伤来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