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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能不能算作工伤,如果是单位和肇事方应该如何赔付
我这样能不能算作工伤,如果是单位和肇事方应该如何赔付 我在下班途中骑电动车于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一辆出租车突然停在非机动车道并且车上乘客在车还没停住的状态下打开车门,导致我躲闪不及撞上对方车门,造成右膝粉碎性骨折,请问第一、我这次事件中能不能算作工伤,如果能应但怎样处理。第二单位和肇事方之间应该如何赔付我的医药费。
2011-05-16 21:32 bulute……(天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5-16 21:42
1、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工伤等级,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2、医疗费应当由肇事司机、车主、保险公司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1-05-16 21:39
可以算作工伤,目前天津市工伤与民事损害竞合的情况下,工伤承担补足责任,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赔偿处理完以后,若侵害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者你也负担事故的部分责任,那工伤补足差额,不实行双得。你可以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后,去申请工伤认定,别过了期限。
3 孙新律师  2011-05-16 22:05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对事故负非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4 孙新律师  2011-05-17 10:15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工伤等级,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 孙新律师  2011-05-17 12:33
属于工伤,建议先起诉肇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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