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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不当。造成重大伤亡。
停车不当。造成重大伤亡。 2011.8月晚8点30分刘某驾一无牌吊车。停在省道上。王驾一摩托从后撞上。造成王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刘某当场未施救。逃之夭夭与第二天下午。投案自首。据说刘某当时也打了120.请问刘某能否构成逃逸罪。该如何赔賞。
2011-08-22 20:34 李行了(河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煜律师  2011-08-22 20:44
涉嫌交通肇事罪,按交通事故进行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1-08-22 21:00
涉嫌交通肇事罪,按交通事故进行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1-08-23 20:34
属于逃逸。但交通事故处理均以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为基础,作出综合性鉴定文书并划分双方责任(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此类认定书不具有行政可诉性,只得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三日内申请复核,或在赔偿诉讼中对此认定书提出质证。具体到赔偿数额涉及到伤残鉴定等级以及伤亡者身份等诸多其他问题,因此建议委托律师。建议委托律师,详情可联系本人。
4 陈晓云律师  2011-08-23 20:52
以交警的责任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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