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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亏损为由裁员60人,我们都属于人力公司,我工作1年2个月
公司以亏损为由裁员60人,我们都属于人力公司,我工作1年2个月 公司以亏损为由裁员60人,我们都属于人力公司,我工作1年2个月,平均打卡工资在4500左右,平均应发工资(税前)在5000左右,因为单位每个月要扣掉300块钱的质损(损坏公务)。现在公司裁员,我能得到赔偿金吗?我能得到多少赔偿金?有没有双倍赔偿这一说?单位只发给我们一个月的待通知金,说企业的亏损是员工的问题,我们员工只是服从领导安排工作,不敢怠慢也没有罢工啥的。单位赔偿是不是不合理?应该如何赔付?我大共和国的法律何在?请大师务必解答!不行就集合60人找大师去法院说理。
2016-01-12 22:00 ask201……(山东-烟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1-12 22:56
至少支付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不能证明确实发生重大困难还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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