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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过户给女儿房产有关事宜
关于过户给女儿房产有关事宜 我和前夫离异后有一套我单位房改房,为避免我们以后再婚发生房产纠葛,现把房产以买卖形式过户给我们唯一的女儿(19岁),考虑到女儿年纪尚小,以后也要恋爱结婚,怕她私自把房产抵押或买卖等单纯行为,所以我想申请法律公证对她有所约束,请问,我该如何依法处理?
2011-08-19 09:52 萍聚1601……(河南-郑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青芳律师  电话:13938628340  2011年08月19日 10时05分
你好,可以在赠予协议中附带你所关心的条件!
2 孙新律师  2011-08-19 09:59
还是写在你名下吧,将来女儿成熟了你在转给他,这是你自己的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再婚的问题
3 吴振举律师  2011-08-19 10:03
当你和前夫就该房产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以后应不会发生纠葛..



房产所有人可不可以以你和孩子共有登记,或直接登记在你的名下,以后想给孩子再说!!


孩子已19岁,若房子在她自己的名下,他人是不好多约束的!!
4 陈晓云律师  2011-08-19 10:18
约定由你女儿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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