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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算是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怎么记算
怎么样才算是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怎么记算 我老公是07年8月份进的这个工厂,一直到2011年5月份才签的合同,请问可不可以审请双倍工资陪偿?有时节假日不放假,只是一天工资(2500/28=89.2/天)其中从07年8月到2011年5月期间每个月从我老公公资中扣除50元,说是购买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这个要不要赔偿?
2011-08-17 16:29 yuzhil……(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戎双双律师  2011-08-17 16:47
单位持续到2011年5月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其之前不签合同的情况法律上视为从2009年1月1日起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仲裁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时效为1年,因此,目前不能再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了。
至于加班费,如果有证据证明单位没有足额发放,可以要求单位补发。
工伤保险本身是单位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员工个人无需缴纳,因此单位扣除你老公的工资用于缴纳工伤保险的做法违法,可以要求返还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1-08-17 16:49
1、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但只有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又因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满一年,故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工伤保险的费用法律规定是由单位承担的,劳动者不承担,故可以要求退还。
3 110网律师  2011-08-17 17:09
你好,1、可以要求单位给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且目前视为与单位已构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购买工伤的保险费依法应由单位承担,可要求单位返还。
4 李军律师  2011-08-17 22:32
不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扣工资违法,可以要求返还。
5 110网律师  2011-08-18 10:22
1、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2、工资、加班费等少支付给你们也可要求补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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