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薪酬 你好,我于2014年1月6日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2015年未续签。我于2015年10月底辞职,提前半个月提出离职,后公司老板说让多干10天,当时未达成一致。我于10月底离职,后期在公司招到新人去做工作交接,现老板扣10天工资,是否合理?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我只想拿到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
2015-12-23 17:08 jia.19……(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5-12-23 17:09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5-12-23 17:0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顾倩团队律师 2015-12-23 17:12
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您直接来电咨询。
4 常路律师 2015-12-23 17:15
您好,不合理
5 孙新律师 2015-12-23 17:1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 孙新律师 2015-12-23 17:21
你好!劳动者辞职一般是需要提前30日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做好工作的交接工作。但是用人单位应该按时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局投诉!
7 徐卫东律师 2015-12-23 19:01
你好,不合法,申请劳动仲裁
8 姚志斗律师 2015-12-23 19:2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9 申维丰律师 2015-12-24 09:59
您好,不合理,如需要进一步帮助,请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