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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补偿?
单位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补偿? 我在用工单位从2007年干到2011年,但是每年都是从3月或4月开始,10月或11月结束。今年从4月干到7月就结束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单位应该如何补偿我的双倍工资?是只补偿今年的,还是从07年开始补偿?
2011-08-06 09:06 孙举瑶(黑龙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8-06 09:30
是从07年开始
2 胡爱军律师  2011-08-06 09:10
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是否应当对以前补偿,需要看用工的具体情况确定
3 110网律师  2011-08-06 09:30
需要看具体情况
4 110网律师  2011-08-06 10:01
从07年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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