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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共有房产诉讼中的被告问题
分割共有房产诉讼中的被告问题 我在老家县城有一处带院子的房产,产权证上标明属4人共同共有,4人为非直系亲属关系。老房由共有人之一的D一家居住。现老房拆迁,而居住于此的D,瞒着我们其他3人签了拆迁协议,得了3套期房,并将3套期房登记为他的两个儿子,和他自己。

1  现在我们作为房产的共有人准备起诉E,在被告中是否还应该包括他的两个儿子?
2  因为期房已经分到D及其他儿子,3人名下,将来房子建成之后,就可以过户。为了避免将来判决之后的执行困难,我可否将拆迁公司同时起诉,作为被告,因为他们拆迁时并没得到全体共有人的签字认可,以此要求拆迁公司协助在判决结束前停止办理争议房产的登记?
2011-08-03 14:13 mewbj(北京-朝阳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1年08月03日 14时16分
1,可以包括 我的补充: 2011-08-03 14:17

2,可以要求拆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停止办理登记。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有需要请来电,以作详细解答。

2 胡爱军律师  2011-08-03 14:16
可以将D全家及拆迁公司一起诉讼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1-08-03 14:18
1、在被告中是可以包括他的两个儿子。
2、可以将拆迁公司同时起诉。
4 常路律师  2011-08-03 14:24
您好,可以以D全家及拆迁公司为被告诉讼解决,详情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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