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诉讼保全问题 我扣押了债务人的一处房产,在此之前银行也扣押了该房产,银行在房产局有保全数额登记。请问,银行优先受偿,是以登记受偿的数额为准,还是可以不经房产局再追加登记而以欠条的方式增加受偿数额?我的诉讼保全还有作用吗?
2011-07-13 11:02 jfD3571(内蒙古-通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7-13 11:12
银行有抵押登记的,应先偿还银行后再偿还你
2 孙新律师 2011-07-16 19:57
y以保全数额为准,在此之外,你可以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