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房产分割问题 在去年年中,由男方父母出钱给男方支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男方名字,贷款为组合贷款,还款人为男方个人。产证出来之后,男方申请公积金还贷,之后按月在银行卡(男方工资卡)上自动扣款。现在男方在考虑结婚,但是女方要求婚后要加女方名字,但是并不参与还贷,即使结婚,加了女方名字在产证上,也是由男方个人工资卡还贷,那么如果双方离婚了,怎么保护男方利益,女方能得到什么?如果在在结婚后,假如说在第5年,男方通过努力还清了贷款,在第6年双方要离婚,怎么分配?新的婚姻法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么?或者男方该怎么办?
2011-06-28 04:36 不开心啊(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28 07:32
需与当地律师沟通恰当操作方案。
2 110网律师 2011-06-28 07:34
1 加名字即视为赠与,需慎重,
2 不加名字,永远是你的个人财产
2 不加名字,永远是你的个人财产
3 110网律师 2011-06-28 09:18
1、房子是你婚前财产,但共同还贷部分尽管是你在还,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她可以要求分割。
2、房产证上添加名字,视为对她的赠与,由双方共同所有。
2、房产证上添加名字,视为对她的赠与,由双方共同所有。
4 袁文祥律师 2011-06-28 10:09
有了名字一般就有对房产的权利,关于还贷婚后如没有约定,所有的还贷都视为是共同还贷的!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5 徐璐律师 2011-06-28 11:19
如果加上女方的名字,则女方有一半的房屋产权,和谁还贷无关。
不加女方名字的话,房子永远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不加女方名字的话,房子永远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6 110网律师 2011-06-28 11:31
1、若将女方名字加入房产证中,则视为对女方的赠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发生离婚,女方有权要求分割该房屋;
2、若不将女方名字加入房产证中,则该房屋始终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但男方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发生离婚,女方有权要求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金额进行分割。
2、若不将女方名字加入房产证中,则该房屋始终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但男方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发生离婚,女方有权要求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金额进行分割。
7 李军律师 2011-06-28 23:10
加了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