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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赔偿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赔偿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在杭州公司上了三个月班,公司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按照中

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法规定,应给予双倍补偿,从

入职的第二个月计算,比如10月29号入职,就从11月计算,

可杭州劳动局只从30天以后开始计算,也就是从11月28号开

始,这样合理吗,杭州市劳动局是否可以补充规定,并按照

规定执行
2015-12-18 14:24 eastdt(北京-东城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12-18 14:30
这是可以从工作时间开始算的
2 孙新律师  2015-12-18 14:29
你好! 应该是从入职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
3 顾倩团队律师  2015-12-18 16:36
您好,未签劳动合同的,可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要求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为缴纳社保,也可通过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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