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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未签定劳动合同 赔偿金如何计算
3年未签定劳动合同 赔偿金如何计算 05年12月进入单位,3年未签定劳动合同,现在我想离开,可以申请仲裁多少赔偿金?
问题补充:如果我现在申请仲裁,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索赔吗?假设我现在每月3000元的应发工资,依法可以索赔多少呢?谢谢此外,公司设定1200为基本工资,是以该数字为准,还是以3000元的应发工资进行计算呢.
2009-01-19 12:33 nplsd(宁夏)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舒瑜律师  2009-01-19 12:43
按应发工资计算。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1-19 16:18
第一,用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2008年2月1日起给支付双倍工资.第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三,你要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以下情况,你是不能得到补偿的: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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