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看看法院的判决数目合理吗 2001年五月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被告提前还债权人借出的4万元借款 法院判决被告于十日内还清该借款 但对双方约定的利息不予支持 法院于01年8月查封被告21330元货物用于顶账 02年2月法院工作人员拿走1600元货物 打的收条 02年9月被告支付1万元 02年12月被告支付3000元 09年6月法院冻结被告账户资金2万元
被告以上欠款是男方借的 但法院一直找不到女方 所以法院全都找的女方 前全部由女方还得 08年双方已经离婚 签订协议借款也由男方负责
女方去找原告 原告说案子已经了结让去找法院 法院说诉讼费1000元 期间拘留女方费980元 原告提请的财产保全费400 还有滞纳金1万多(说滞纳金是银行利息的两倍) 女方现在想把这案子了结 但不知道法院出的一万多滞纳金合理吗 怎么这么多 希望有懂得帮忙算一下
被告以上欠款是男方借的 但法院一直找不到女方 所以法院全都找的女方 前全部由女方还得 08年双方已经离婚 签订协议借款也由男方负责
女方去找原告 原告说案子已经了结让去找法院 法院说诉讼费1000元 期间拘留女方费980元 原告提请的财产保全费400 还有滞纳金1万多(说滞纳金是银行利息的两倍) 女方现在想把这案子了结 但不知道法院出的一万多滞纳金合理吗 怎么这么多 希望有懂得帮忙算一下
2009-08-24 10:51 dsssha……(山东-泰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8-24 12:10
要看具体材料才能确定,一般的,法院计算应当没有问题。
2 邓德清律师 2009-08-24 13:21
建议你拿着有关材料到当地---泰安律师事务所找律师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