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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合同期满后,公司一直未与我续签,工作至今。可否向公司要求未签合同部分双倍工资
3年合同期满后,公司一直未与我续签,工作至今。可否向公司要求未签合同部分双倍工资 本人2011年3月与公司签署三年的期限的劳动合同,于2014年3月合同到期,之后公司未曾与我续签任何合同。一直工作至今,已有一年零九个月的时间了,1、现在可否还能向公司要求未签合同部分的双倍工资。2、公司未续签合同满一年后,是否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际没有签署)?
2015-12-17 16:49 尚轻轻(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颜培卿律师  2015-12-17 16:57
视为已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签,另外双倍工资部分已过时效,现在还能主张2-3个月的
2 张向锋律师  2015-12-17 17:27
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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