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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补偿
劳动补偿 我在海淀区某市场工作了九年,吃住都在市场二十四小时工作制,而且在市场工作九年中没有歇过节假日和礼拜天。单位没有和我签任何劳动合同,也没上任何保险。2007年10月份我离开市场,至今一直在老家。我现在想起诉市场,不知能不能要求市场给我补偿这九年期间节假日加班加点的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资单,但有工作证,不知能不能起诉?谢谢
2011-08-02 14:32 聚博之财(北京-海淀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8-02 14:32
你好,时间太久,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2 赵亮律师  2011-08-02 14:33
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建议协商解决,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已经超过时效。
3 110网律师  2011-08-02 14:37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建议和市场协商解决。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4 孙新律师  2011-08-02 14:37
你好,时间太久,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5 110网律师  2011-08-02 14:46
已过诉讼时效 建议协商解决
6 孙新律师  2011-08-02 16:23
经超过时效
7 徐卫东律师  2011-08-02 17:16
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建议协商解决
8 李同红律师  2011-08-02 17:59
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9 陈晓云律师  2011-08-02 23:23
时效已过。
10 孙新律师  2011-08-03 22:02
过了诉讼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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