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铁路工作11年没签合同有病把我辞退,是否合法 我是1998年在烟台铁路公司珠玑装卸作业所工作,2001年4月该单位贵青岛铁路装管中心,我继续在该单位上班,到2004年该单位有改制过,2009年3月13号我接班后突发心肌梗死在烟台毓璜顶医院住院,化医疗费42133.15元,出院后在家巩固治疗至7月1号,征得领导同意,2号上班,到8月11号领导有通知我说不适合再继续留在这里工作把我辞退,我工作期间没有签过任何合同,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2009-08-23 14:05 yuzhen……(山东-烟台)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8-23 15:28
不合法,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收集证据如工资条、工装、证人证言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 110网律师 2009-08-23 15:51
请律师给你打官司。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3 李俐凝律师 2009-08-24 08:38
单位做法明显违法,提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09-08-24 13:10
显然不合法,你应该申请劳动仲裁
建议你请个律师帮你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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