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在续签,是否有补偿 我于2009.2.10在一家公司应聘正式上班,公司给我签了半年的合同,即至2009.8.10到期,到期那天,公司人事部门有和我再续签两年的合同,截止到2009.8.19,人事部门再次通知,因公司老板要求不在续签劳动合同,具体哪天不上班,再另行通知,请问我可以得到多少补偿,(是否说满了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要多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另从8.10到现在的工资如何结算,是付双倍吗?
2009-08-20 11:36 joyyun(广东-深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8月20日 13时10分
公司不续签的,要支付补偿金。超过一个月未续签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