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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约定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合同需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吗?
已约定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合同需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吗?

  2012年8月,我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合同约定期限为一年;如果我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并向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我现在不想在这个单位工作了,请问,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吗?   

2015-12-06 20:49 网友(湖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年12月06日 20时56分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除了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和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后,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因此,劳动合同中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条款是无效的,你不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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