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待岗,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我与公司签订合同为技术岗位(合同未到期),公司让我待岗,我不同意。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2015-11-30 14:55 wjtqb(四川-成都)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小利律师 2015-11-30 14:57
您好,自动离职,没有经济补偿。
2 许传中律师 2015-11-30 14:58
你好,可以的。
3 陈雪彦律师 2015-11-30 14:59
您好。公司的待岗决定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赔偿,您尽快去劳动仲裁部门解决,诉讼期限为一年。
4 何青超律师 2015-11-30 15:0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110网律师 2015-11-30 15:01
你好,是可以要求的。
6 沈辉律师 2015-11-30 15:04
你好。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