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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动离职问题,我是否可以选择离开的时间
关于主动离职问题,我是否可以选择离开的时间 我7月15号和老板提出离职。希望8月15号正式离职(合同未到期)老板要求我现在办理完交接马上可以离开。可是我是希望8月15号再离开的,请问我是否有权利要求呆到8月15号呢?
2011-07-20 14:57 zy1987……(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电话:18917186208  2011年07月20日 17时06分
你有权要求30日后再离开,公司提前让你走,属于违法解除。
你可以依法维权。
2 罗远水律师  2011-07-20 15:00
你当然有权利要求履行劳动合同到8月15号
3 刘鹏律师  2011-07-20 15:12
若合同未到期,你有权待到8月15日正式离职。可与公司协商处理
4 高永峰律师  2011-07-20 15:57
你遇到有个性的老板了。一般都是到时候也不放人,你这种情况反而比较少见。这个一个月的时间不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而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的,是为了防止突然离职造成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秩序被打乱而设定的,保护用人单位的一种措施。
    因此,你只能选择离开。
5 张向锋律师  2011-07-20 17:46
通知办理完交接,公司可以要求你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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