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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工作四年,曾签订过劳务合同,公司原因解聘,次月劳动局解除劳务合同,但是为给出工资补偿,还拖欠工资
私企工作四年,曾签订过劳务合同,公司原因解聘,次月劳动局解除劳务合同,但是为给出工资补偿,还拖欠工资 私企工作四年,曾签订过劳务合同,公司原因解聘,次月劳动局解除劳务合同,但是为给出工资补偿,还拖欠工资提成三万余元,已多种理由拒绝支付工资提成及补助,我该怎么办
2015-11-21 10:43 yunyun……(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5-11-21 10:58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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