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如何赔偿 我于2004年4月进公司,在公司工作了八年,一直未签有效合同,养老保险也从去年3,4月才开始给职工买,昨天公司要将我调离部门,但未明确最后调哪个部门,并且本人岗位已由公司其他员工接替,公司一贯做法是一旦不想用你或想辞退你,就让你调岗,而且是你不愿去的部门,以至让你自动辞职,这种做法对吗?我该怎么办?能找他赔偿吗?如何赔偿?
2011-07-10 13:54 MSx9548()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7-10 14:00
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1-07-10 14:03
未签劳动合同,你可要求双倍工资,自动辞职将没有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