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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人拖欠房租,我应该怎么办?
租房人拖欠房租,我应该怎么办? 2011年3月14日,租房人与我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按照合同约定,若此房屋继续出租,租房人有优先权,所以我问她要不要再租房。她说还要继续租,所以我和她口头达成协议,当时她说她经济比较紧张,要求我宽限几日,由于她租我家房子已经连续租了两年了,所以我也同意了。之后,她就一直找各种理由不交房租。现在已经欠了我四个月的了,屋子里还有她的货架子之类,我想租也租不了,房子钥匙也在她那里。四个月来,我一直尝试和她取得联系,可她从来不见我,电话也不接,只和我发短信,也是各种理由不交。后来我怕她拖欠房租太久,私下里把货架、物品转移,就在原来门锁的基础上又加了一道锁,请问我这样做可以吗?我想要回四个月房租,并且收回房子,应该怎么办?
2011-07-08 07:28 doudou……(内蒙古-赤峰)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1年07月08日 07时43分
答:1、已经转化为不定期租赁合同;2、承租人拒付租金,已经违约;3、你有权采取自助行为,即“又加了一道锁”;4、你可以书面告知其在一定的期限内腾房;5、宽限期满,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诉讼。
2 胡爱军律师  2011-07-08 07:40
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3 贾金勇律师  2011-07-08 08:25
协商无果,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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