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由降职降薪,变相辞退,社保报销不合理等原因该如何索赔? 1.我是广州一日化公司在2007年5月派驻在湖州当地的业务经理,合同到期要到2013年,前两天无缘无故以费用超标为由,给我降职降薪,在7月1日就会新派人手来交接。而且不单单是我一个地区被降职降薪,其他地方也同样,说白了就是让我们老员工自动离职 。这个问题是否可以认为公司变相辞退,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2.公司一直以来的社保都是凭发票给报150元,也没有按照劳动法来执行,我是否可以索赔?
3.公司节假日休息都是让我们调休,从没有加班费,也只有单休,是否可以合理赔偿?
4.由于我们是跨地区的,但都隶属于浙江,是否可以整个浙江联名?
5.如果受理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2.公司一直以来的社保都是凭发票给报150元,也没有按照劳动法来执行,我是否可以索赔?
3.公司节假日休息都是让我们调休,从没有加班费,也只有单休,是否可以合理赔偿?
4.由于我们是跨地区的,但都隶属于浙江,是否可以整个浙江联名?
5.如果受理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2011-06-28 16:24 最后的旅鸽(浙江-湖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06-29 01:10
已经联系了。可以来电来所咨询。
2 贾金勇律师 2011-06-28 16:37
直接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1-06-28 22:03
联名可能不行,因为具体的很可能要在当地的劳动局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