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理由辞退该如何维权 各位律师朋友大家好!我是2011年3月14日应聘到青岛都乐食品有限公司的,现已经和用人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合同年限为2011年3月14日至2012年3月1日),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个月。
在本年4月19日下午,公司人事打电话说我不适合这份工作为由,说我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
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是否我可以要求赔偿?
其次我还是想进一步咨询一下,如果他们拒绝支付赔偿,我是不是可以到西安市信访办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可以,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还有就是公司人事给我打电话说4月25日会把我应得的工资支付给我,然后希望我能签署一下公司的相关离职文件,我该怎么办?
在本年4月19日下午,公司人事打电话说我不适合这份工作为由,说我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
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是否我可以要求赔偿?
其次我还是想进一步咨询一下,如果他们拒绝支付赔偿,我是不是可以到西安市信访办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可以,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还有就是公司人事给我打电话说4月25日会把我应得的工资支付给我,然后希望我能签署一下公司的相关离职文件,我该怎么办?
2011-04-25 09:25 sophia……(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4-28 09:06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康治斌律师 2011-04-25 09:28
该问题,我已在一对一咨询中给予详细回复,请查阅,不再重复。
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3 110网律师 2011-04-25 09:30
不是到信访局,而是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4-25 10:11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5 李建成律师 2011-04-25 15:31
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