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权的问题 我外婆有子女3人(外公早已过世),我母亲,大舅,小舅。外婆于1996年过世。我母亲与小舅常年居住在成都,大舅居住在外地(已有30多年)。小舅于前几年过世(有死亡,遗留一套没有产权证的住房(单位解散时用解散费给的房款,有全套证明,经过协商,现可以办产权证了),经查,小舅之前离过婚但是没子女。经协商,大舅愿意放弃房产的继承,问:我母亲需要什么手续才能把产权证办成自己的名字?注:现已有的资料;小舅、外公、外婆的死亡通知单,离婚证,户口本,购房协议,证明,收据
2011-06-27 10:13 我不是律师(四川-成都)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王大文律师 2011-06-27 11:36
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