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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教师工亡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2011年教师工亡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我的父亲是重庆地区公办学校的在编教师,于今年(2011年)4月17日,在办公室备课突发急病,经医院抢救无效去世。现在工亡认定书已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下来了,请问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听说除了抚恤金,工亡补助金外,教师还有12到15个月的工资,是不是这样?
2011-06-27 10:04 qincai……(重庆-江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06-27 10:05
还有丧葬费
2 110网律师  2011-06-28 18:09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重庆市上一年度即201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54个月的重庆市上一年度即201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若有疑问,可以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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