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的咨询 我2010年10月25日入职签的3个月试用期合同(有效期限是3个月)试用期工资是每个月1700加提成,3个月后(2011年1月25日)公司没跟我签正式劳动合同,也没将我辞退,也没办社保、住房公积金之类的福利。到现在马上6月25日了,如果我过了6月25日后主动辞职,公司是否该赔偿我双倍工资?从那个月算起?双倍工资怎么算?业务提成能要得回来吗?我该准备什么材料及申请劳动仲裁有那些程序?
时间紧迫,那位能帮我解答?我在线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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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3 14:55 yanluh……(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1年06月23日 14时57分
公司若没有跟你签订合同,应从你入职起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
公司没有买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没有支付加班费,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
公司没有买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没有支付加班费,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
2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1-06-23 16:30
从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1-06-23 22:40
公司应支付你双倍工资,从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