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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的咨询
关于劳动合同的咨询 你好律师现就有关劳动合同的相关事项想麻烦您帮助解答,如下: 2010年1月我与某保险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长2年,工作区域新疆,岗位组训(即内勤岗) 2010年4月,公司通知我去参加组训培训班,要求交2000元培训押金,并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要求参训人员必须在公司任职3年,如提前离职,则不退还2000元培训押金,且向公司赔偿2万元违约金。现我欲辞职,请问该培训协议是否合法?谢谢您!
2010-10-11 08:50 BTw3591(新疆-吐鲁番)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11 08:58
合法。
2 110网律师  2010-10-11 09:43
不得收取押金
违约金应当以公司培训费用为限,且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约定违约金。
3 杨志成律师  2010-10-11 10:21


不合法,单位不能收押金,同时违约金不能超过培训费用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0-11 12:12
你好,首先公司收取押金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其次是你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赔偿两万元也是不合法的,如果你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服务,应该扣除你尚未工作的年限期间的培训费,全部退还2000元的培训费也是不合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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