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右脚大拇指骨折公司要求辞职 你好,我妈妈于六月五日在去上班的途中下天桥时摔交,导致右脚大拇指骨折,现在在家休养,到今天已有十三天了,她的主管十四日发了信息,根据公司规定休息一个星期要写请假条,休息10-15天就要填辞职书,让我妈尽快去办手续。我妈是在玉皇清洁公司做清洁工,发生事故后,公司不但不进行探望还要求辞职,现在我们应当怎么做?如果进行工伤认定能认定为几级,公司是否应当赔偿,如果公司执意要求辞职不赔偿怎么办?公司没有与我妈(已上班一年多)签定劳动合同。应保留那些证据?
2011-06-18 15:59 houli1……(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2011-06-18 16:34
1,公司若没有跟你妈妈签订合同,应从你妈妈入职起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
2,上下班只有发生交通事故,才是工伤。
3,具体可以与律师联系。
2,上下班只有发生交通事故,才是工伤。
3,具体可以与律师联系。
2 110网律师 2011-06-18 20:05
1、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
2、违法解除,可主张经济赔偿金;如协商不了,可申请劳动仲裁。
2、违法解除,可主张经济赔偿金;如协商不了,可申请劳动仲裁。
3 吴君瑜律师 2011-06-19 14:39
上班途中,非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不属于工伤,可以申请病假工资。
4 王金龙律师 2011-06-19 16:22
如果您有什么不明白之处,需要帮助的话,欢迎来电,方便的话也欢迎您带齐资料,来所详细咨询。来所最好先预约。(龙岗:吕助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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