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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求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求赔偿 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辞职可以要求赔偿吗?因为我是从公司总部推荐到下属分公司工作的(08年3月),因此一直未参与考勤,也就是说加班也没有加班工资!我手上有当时总公司的推荐函复印件,原件当时报道的时候交给了人事部存档了,工资一直是通过银行卡发放的,工资条时有时没有,但是银行卡的交易记录上有说明是公司发的工资,当然手上还有厂牌和门禁卡,公司08年也没有为我购买社保,09年在我的要求下才购买的,我现在跟公司提出辞职,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吗?我还能主张哪些赔偿呢?
2011-06-12 09:34 gFv5274(浙江-金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6-12 09:37
1、无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但无合同并非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法定事由;
2、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后才能辞职,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3、因单位未支付加班费,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4、无社保,单位应补交社保。
有争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倪振杨律师  2011-06-12 21:23
可以主张多方面的权利,如需帮助可以直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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