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加班工资计发基数按公司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执行” 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加班工资计发基数按公司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执行”,其实按照劳动法最低工资1680算,双休加班是一天154元,而实际按工资单算一天加班只给93元。合法吗?
2015-10-07 17:24 459657……(江苏-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孟凡兵律师 2015-10-07 17:55
不合法,该条款无效。
相关法律问题
我未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我也没有任何加班工资,现在公司裁员我能得到补偿吗
2个回复口头协议半年后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未按口头协议执行,怎么办
8个回复劳动半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公司也批准辞职,但是不发工资,而且在辞职前两天我已签合同,但是公司没
3个回复工作四个半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予双倍赔偿,而且无故拖欠多月工资!
2个回复已签“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退工单还未拿到)是否已和公司没关系了?
1个回复从业2年,公司不给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上保险,扣押工资无凭条,离职怎么赔偿
1个回复公司已给员工买了社保和医保,但没签订劳动合同,辞退时,需付双倍工资吗?
3个回复以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 公司拖欠我两个月工资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