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纠纷 你好,想咨询在二手房执行合同中的纠纷,签订二手房合同时乙方需要贷部分款,但合同中也约定贷款成数不足过户时可以乙方用现金补足。现在由于甲方原因过户时间晚了三天(由6.10之前到6.13,因房产税申请需要15个工作日),另外合同中规定银行放款必须于2011.07.31之前,否则算违约。因国家紧缩政策,不能保证在这之前房款。所以乙方决定不贷款,现金补足要求过户,但甲方觉得没有贷款就是违约,这个说法成立吗?
2011-06-10 16:46 XYh8858(上海)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徐璐律师 2011-06-10 16:58
乙方没有违约。甲方说法不成立。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6-10 16:58
甲方要的是房款,不管是不是贷款,只要是钱就行。所以,甲方的要求没有道理,乙方没有违约。
3 110网律师 2011-06-10 16:59
你好!
一方不构成违约,甲方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一方不构成违约,甲方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4 110网律师 2011-06-10 17:12
这个说法不成立。
5 110网律师 2011-06-10 17:18
不成立。
6 110网律师 2011-06-10 18:04
当然不成立
7 110网律师 2011-06-10 19:54
不成立。乙方只要现金补足的,就履行了合同,没有违约。
详细可来电咨询。
详细可来电咨询。
8 张向锋律师 2011-06-10 21:29
甲方说法不成立。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9 李军律师 2011-06-10 23:02
甲方说法不成立。
10 2011-06-11 11:48
这不算违约,是合同约定的形式履行合同,你支付款项对方不接受,你可以主张对方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