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纠纷问题 我于2010年9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当天楼下的住户来反映我这卫生间漏水到他家去,漏水修理要把墙体打开,花费要数千元。但原房主卖房时并没有跟我说明这种情况,我们当时签订的合同上,只有那么一条和房屋质量有关的条款——“我(指原房主)保证房屋无重大问题”。原房主房子卖后举家迁往外地,现只知道他的QQ,找不到他人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向法院起诉是否可行?到时候执行是不是很麻烦?
2010-12-03 20:39 li8220(上海-徐汇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3 20:54
可以起诉,可能无法执行
2 李军律师 2010-12-03 21:27
执行估计会有麻烦,有尾款吗,可以抵扣。
3 杨华兴律师 2010-12-03 23:25
有书面合同,可以按照合同履行地管辖原则,起诉原房主.相信原来购房合同上有他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就能够确定他的户籍地址\出生年月等基本信息,你就可以过法院立案关.关于房屋质量问题,是实体问题,需要相关机构鉴定后确定.
4 110网律师 2010-12-04 10:22
可以起诉,但是找不到对方人,就算胜诉,执行也变成了不可能的事情。
5 姚艳艳律师 2010-12-04 22:25
执行比较困难,有尾款可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