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二手房交易纠纷
二手房交易纠纷 我在天津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在房管局签订的合同是约定12月15日之前交付房产相关证明。当时口头约定的是房主将房子腾空并交付钥匙,结清水电煤气等费用后再去过户。但现在房主要求先去办理过户然后才给腾房。请问大律师,如果12月15日之后房主还不腾房也未办理过户,是否可以起诉房主违约,让其退回定金及违约金?
2010-12-08 10:03 johnha……(天津-南开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12-08 22:13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2 孙新律师  2010-12-08 10:12
须看合同如何约定的
3 孙新律师  2010-12-08 11:22
当然可以
4 孙新律师  2010-12-08 13:39
你好,要是对方存在违约的话,可以主张承担违约责任。
5 齐志龙律师  2010-12-08 13:44
约定优先需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在确定对方是否违约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