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司工作强制要求使用公司配备工具要扣押金 我是一名家电维修工,在公司工作七年了,最近公司要求我们要用公司提供的手机,才能工作,并要缴纳2000元手机抵押金,更换手机号只负责一半话费,而且工作量增大,工资不变,我觉得在公司不能得到相应的报酬,所以我想辞职,请问这算不算被迫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2011-06-01 11:58 Hmk799(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6-01 12:03
可向劳动监察投诉解决
2 朱孟喜律师 2011-06-01 12:04
公司的做法是不妥 但是不在 ‘员工可以单方面辞职 单位给补偿’的法定条款中
所以即使这样 员工主动辞职的 单位是不给补偿的
但要看单位是否有其他违法之处 如没上保险 强迫劳动等
所以即使这样 员工主动辞职的 单位是不给补偿的
但要看单位是否有其他违法之处 如没上保险 强迫劳动等
3 孙新律师 2011-06-01 12:26
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4 李同红律师 2011-06-01 12:27
单位的行为不合法,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5 110网律师 2011-06-01 13:09
你好,单位有过错在先,为提供相应的劳动环境和工具,您基于此提出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6 赵江涛律师 2011-06-01 13:31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7 赵亮律师 2011-06-01 13:48
公司没有权利扣你们的押金 可以到劳动局举报或者仲裁
8 孙新律师 2011-06-01 15:57
公司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
9 常路律师 2011-06-01 21:27
您好,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到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10 陈晓云律师 2011-06-01 21:32
1、收取押金违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退押金。
2、属于降低工作条件,可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2、属于降低工作条件,可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11 李建成律师 2011-06-02 10:44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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