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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员工经济补偿
合同解除,员工经济补偿 我父亲因生病(不是职业病),无法从事原来的工作,现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我们同意。但是在关于经济补偿问题上得不到一致,认为是基本工资400元为基础,但我查询了相关法律,是不是应该以应发工资为基础呢?我父亲去年生病,到现在为止1年一直是请病假。还有就是工作年限的问题。我父亲现在所在的公司是原来的国企倒闭后现在成为了民营企业,那赔偿的工作年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
2011-05-31 11:42 zhezix……(江西-南昌市)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5-31 11:46
答:对于当地最低标准的,按照最低标准计算;从合同成立之日起算。
2 胡爱军律师  2011-05-31 12:10
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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