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果突然解雇员工 我有个同事,在公司工作了三年多差两三个月就够四年了,他的劳动合同还有一年半才到期。但公司在没有提前通知本人要解除劳动合同,突然就打电话叫他去人事部办手续结工资。公司要解雇他,但是只赔他三个月的工资,这合理吗?他应拿多少个月的工资才算合理?还有我们的工资是时薪的,一天八小时,28天制。满224小时就算满勤,工资例如是10元/时,满勤就2240元。224小时以外的工时就算是加班的,但我们的加班费才5元/时。就算是多加30个小时班才150元。给我们签工资条的时候他在加班那一栏就把加班费提得好高,算起来总工资是没错的,但是工资条上就做假!那我请问如果补开除了,可以向公司要回我们合理的加班费吗?
2011-05-26 22:05 xiaola……(广东-中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志强律师 电话:13631162678 2011年05月27日 09时14分
可要求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加班费主张很难得到支持。
2 陈晓云律师 2011-05-26 22:20
不合理,应赔偿8个月的本人工资。还可要求加班费。
3 110网律师 2011-05-27 07:40
不合理
4 110网律师 2011-05-27 07:47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和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