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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意外事故
校园意外事故 标 题: 校园意外事故   
问 题: 我是一名小学教师,我班一名学生于5月19日下午放学打扫卫生时,没在教室打扫,私自跑出教室在楼梯上玩,不小心摔下楼梯身受重伤,我及时联系家人,并把孩子送往医院,在医院看护了两天,孩子终于脱离危险,孩子正在医院治疗,孩子家长去教育局告状,教育专干昨天到学校说学校没钱,让我给学校借钱给孩子看病,说我是班主任,有教育责任,我承认我的教育责任,但教育责任和学校责任相同吗,他这种软硬兼施的借钱合理吗。在这件事中我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老师帮我一下,谢谢
2011-05-26 08:49 李俊龙(陕西-宝鸡)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05月26日 11时22分
你的问题,我已在一对一咨询中给予详细回复,请查阅,不再重复。


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吴接赟律师  2011-05-26 08:58
教育专干的行为不合法,该责任应由学校和孩子的监护人按过错比例承担。
3 贾金勇律师  2011-05-26 09:40
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老师存在过错,学校承担责任后向老师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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