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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交车上发生的意外事故
在公交车上发生的意外事故 我在郑州909路公交车上,由于司机急刹车导致左手手骨骨折,不过当时并没有发现,只是以为是崴住了加上有急事也就没注意,后来去医院拍片子才发现的骨折,我买的有一个人身意外险,不过索赔的时候要求公交公司开证明。由于我事发的时候并没有追究公交车责任,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可以在事后要求公交公司出具事故证明吗?不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只要开个证明就行。我该怎么做?
2011-05-19 10:34 pdsmcx(河南-郑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明胜律师  电话:18039109622  2011年05月19日 11时56分
你和公交公司建立的是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司机作为公交公司的驾驶人员就是合同的实际执行人负有谨慎驾驶的义务,将你安全送达。司机操作不当紧急刹车有一定的过错,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在整个过程中你并没有任何过错,你应该首先与公交公司联系,公交公司侵权在先应该配合你开据事故证明,如果公交公司不予配合可以委托律师调查取证代理诉讼、协商、调解、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 110网律师  2011-05-19 11:22
你可以与公交公司联系,如果有证据证明,公交公司应当配合你。
3 110网律师  2011-05-19 11:37
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以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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