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幼儿意外伤害事故 课间时两个学生在玩耍过程中,伤到了其中一个。班主任及时的通知了家长,把孩子送到了医院。孩子回来后,受伤的一方要求赔偿药费。经学校协调由班主任在学校出纳处打借条借钱暂付,这样做合理吗?
2011-03-10 15:51 333222……(重庆)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10 15:54
由班主任在学校出纳处打借条借钱暂付,对班主任不合理
2 谷友军律师 2011-03-10 16:03
应由学校和伤人小孩的监护人赔偿,班主任无需赔偿,但班主任有过错的除外。
3 110网律师 2011-03-10 17:01
应由伤人小孩的父母来赔偿。学校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1-03-10 17:30
1、孩子的监护人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2、学校在没有尽到安全义务的地方承担补充责任。
2、学校在没有尽到安全义务的地方承担补充责任。
5 吴明勇律师 2011-03-10 18:31
不合理,还要看学校是否有过错,是否要承担责任,建议当面向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