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时效的问题 1990年12月17日出生,父母在5岁时离婚,法院判给女方,十三年间父亲没有执行任何应当执行的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因此想要对其提起民事诉讼,目的不是钱,是觉得这种人应当受到制裁,因此对于诉讼时效有些疑惑,请高人指点。
一:诉讼时效是否应该从本人年满十八周岁时算起?
二:诉讼时效应当算两年还是二十年的民事权利保护时间?
三:如果起诉的话,能够得到的是5岁至18岁的抚养费,还是诉讼期两年内的?
一:诉讼时效是否应该从本人年满十八周岁时算起?
二:诉讼时效应当算两年还是二十年的民事权利保护时间?
三:如果起诉的话,能够得到的是5岁至18岁的抚养费,还是诉讼期两年内的?
2009-07-20 15:42 miemie……(青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20 15:43
1、是。
2、两年。
3、诉讼期两年内的。
2、两年。
3、诉讼期两年内的。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7-24 20:57
1、是从本人年满十八周岁时算起
2、诉讼时效是两年,但可以不断中止到20年
3、看你何时起诉,18岁起诉能够得到16到18岁的,19岁起诉能得到17到18岁的
2、诉讼时效是两年,但可以不断中止到20年
3、看你何时起诉,18岁起诉能够得到16到18岁的,19岁起诉能得到17到18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