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住址问题 律师,请问因为民事债务起诉一个人的时候,如果不知道他的住址,但是有他户籍上的地址,而且户籍有他家人在,请问可以正常起诉吗?起诉的同时可以进行财产保全吗?
2010-09-16 12:10 cAp9108(天津)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09-16 17:04
可以的,符合规定。
2 孙新律师 2010-09-16 12:30
可以以户籍地址作为诉讼管辖地
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了
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了
3 孙新律师 2010-09-16 13:30
可以的。
4 孙新律师 2010-09-16 13:58
可以的没有问题,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5 孙新律师 2010-09-16 15:27
可以正常起诉,以户籍地作为被告住所地;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是针对被告人财产。
6 齐志龙律师 2010-09-16 17:33
可以起诉的,在起诉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7 孙新律师 2010-09-16 18:46
可以,
8 孙新律师 2010-09-16 21:30
可以在他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以他的户籍所在地位地址。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法律文书就可以。
起诉的同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起诉的同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9 孙新律师 2010-09-16 23:25
完全可以
10 刘秀章律师 2010-09-17 10:44
没问题
11 孙新律师 2010-09-19 15:41
可以,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