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辞退,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在一家私企工作了7年(公司是从事生产和销售一体的)。1、公司没有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辞;2、从入职以来公司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3、公司只给我购买3年的社保。4、公司是运行正常没有破产等现象。
2015-09-06 22:11 deng13……(广东-茂名)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5-09-06 22:13
你好,你这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