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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 我10年5月4号到苏州园区的一家外资上班,11年5月18号的时候收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双方不能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公司方面强行解除劳动关系,拿走电脑不让我上班. 请问 在这种情况下我申请仲裁可以得到多少金额的总赔偿?是2*1.5个月的赔偿加上代通金么?还有没有另外的补偿金?谢谢!
2011-05-19 10:20 kingoi……(江苏)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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