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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了两个多月辞职,公司现在还不批我走
提前了两个多月辞职,公司现在还不批我走 我于2010年9月15日已经提出了辞职,老板也是默认批准了(但没有在辞职信上签字),她的前提条件就是,我要走可以,但要帮她把旧公司注销了(我司最近搬厂了,新厂又注册了别一家新公司),然后我走时给我3万元,但我现在真的不想回去上班了,我该怎么办,其实她答应给我的3万元,是去年就说的了,因为她要我帮她做假账,如果我现在走,那3万元还能拿走吗
2011-05-13 17:04 hWF7854(安徽-合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13 18:19
提前30天通知后就可以走人,至于3万元,如果是违法所得的话,就不要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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