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赔付问题 我是2008年8月份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后来被公司以公司规定为理由等各种原因又续签了2年合同。现在我想辞职,结果公司跟我要的违约金达6000多元。按国家新劳动法规定,只要提前1个月辞职就完全不用付违约金的。现在公司违反国家劳动合同法而单方面提出公司规定(并且连公司公章都没),要求我们赔付违约金。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2009-07-07 18:18 mengha……(江西-九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07 21:18
公司无权要求支付违约金。
2 110网律师 2009-07-07 20:44
没有依据,只有保密和培训条款可以约定违约金
3 110网律师 2009-07-08 17:51
无需支付违约金。
4 110网律师 2009-07-08 22:01
这要看单位要你支付什么事项的违约金,只有合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事项,才能追究违约金,否则不必支付。
5 孙新律师 2009-07-21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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