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该支付给我补偿金吗? 我于2005年底进入公司工作,2006至2008年每年与公司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又与公司签订了期限为2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因身体有病不能出勤,公司欲解除合同,应支付给我补偿金吗?如何支付?请给以解答,谢谢.
2011-04-29 14:42 aXa2284(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何峤巍律师 2011-04-29 14:42
应给付你经济补偿金
2 李建成律师 2011-04-29 14:46
应该支付给你补偿金。
3 陈晓云律师 2011-04-29 14:46
需要给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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